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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rt Exchange首批提供的這兩件作品都歸巴黎的伊馮·朗伯畫廊(Yvon Lambert Gallery)所有。這種營銷方式的創(chuàng)始人和掌門人皮埃爾·納奎因(Pierre Naquin)對ARTINFO稱,有6家法國畫廊計劃參與這一項目,而其他國家(尤其是英國)顯示出更高的熱情。納奎因認為法國的畫廊或許會猶豫,因為在法國“文化有非常制度化的一面,尤其是在尊重藝術品方面”。
納奎因深知此舉引發(fā)的反對。“不是每個人都贊同我們做的事,我們很理解,”納奎因說。“他們擔心將來人們會認為藝術有個指數(shù)——今天藝術漲了,今天藝術跌了。”而納奎因強調(diào),由于投資者們認真地跟進行情,他的藝術市場將影響更多的人對藝術發(fā)生興趣。參與其中的畫廊必須如約展示按份額出售的作品,并出借作品用于回顧展及其他展覽,這些都有助于提高“股值”。Art Exchange在其系統(tǒng)中擁有對這些作品的獨家銷售權。作品將一直在市場中,直到一位藏家買下全部份額。如果有投資者買下80%的份額,他或她將能夠推動另外20%的銷售。
皮埃爾·納奎因稱,他期望Art Exchange在早期不像拍賣行那樣對價格具有很大的控制力。“價格的升高將會更加節(jié)制——與每5到10年在拍賣場上的作品價格就出現(xiàn)100%、200%或500%的增長相比可謂微乎其微。也就是說,我們不會獨立于市場之外。”
來源: ARTINFO

